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住房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大事,目前政府已经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将会逐渐解决低收入的基本居住问题。2021年,国家明确支持40个城市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预估“十四五”期间全国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在800-900万套之间,租赁房源可持续供给能力得到保障。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在中央“租购并举”的顶层设计和“房住不炒”的总基调下,“租购同权”政策已经具备重要的落地推广的前提条件。
但从住房市场的租购协同发展来看,由于长期存在的“重售轻租”、“租购不同权”的倾向,我国住房市场呈现典型“租购分隔”的“双重市场结构”特征。主要表现为:一是实践中租赁双方权利义务不平等。出租方会经常出现随意提价、虚假租赁、克扣押金、暴力恐吓强令搬离或者以其他理由直接驱赶租客的现象。二是租赁住房的弱势群体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诸多政策门槛。考虑到“新市民”、“夹心层”群体,应当有侧重地制定租赁住房差别化分配政策。建议从以下方面着力,进一步推动“租购同权”政策的落实。
一是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稳定租房价格,是我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目前大城市的新市民70%以租房为主,房屋租金占到收入的30%-50%,把年度租金涨幅率控制在5%以内,让新市民和年轻人更安心,提升幸福感。
二是稳步推动租购同权。确保购房者和租房者享受同等的权利,逐渐推进租赁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证租房的弱势群体在合同范围内合理使用和占有住房的权利,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和权益,特别是承租人在享受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方面。
三是建立租务法庭,加强司法保障。设置专业高效的租务法庭,借鉴“诉调对接”经验,设计专门处理租房纠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采取更接地气的夜间开庭、巡回开庭以及远程开庭等便民措施,解决司法救济最后一公里的阻隔。如遇租房者拖欠房租等损害房东利益的行为,应倡导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租购同权最大的意义不在于对市场的影响,而在于解决年轻人的刚性居住需求,引导健康的置业观,让租房也能成为一种体面的、积极的生活方式,让租购同权政策真正走进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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