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苑服务:与鑫苑地产多笔往来款项已全数归还

2022-03-29 23:58:00 观点地产网 

观点网讯:3月29日,鑫苑服务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6月28日至2021年2月24日期间,该公司曾与鑫苑地产进行数笔款项往来,构成关连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款项均已全数归还,且未对公司股东权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其中3笔收款款项,鑫苑服务表示,目的为增强鑫苑地产控股相关附属公司银行流水,以提升或维持其在相关银行的客户地位或信用等级。

于2020年6月28日,河南鑫苑广晟向鑫苑科技拨付人民币39,080,200元的款项。于同日稍后时间,鑫苑科技将该笔人民币39,080,200元的款项拨付给鑫苑地产控股的另一附属公司河南鑫苑置业。

于2020年9月29日,郑州康盛博达向鑫苑科技拨付人民币11,893,500元的款项。于同日稍后时间,鑫苑科技将该笔人民币11,893,500元的款项拨付给鑫苑地产控股的另一附属公司郑州晟道。

于2021年2月24日,河南鑫苑置业向鑫苑科技拨付人民币41,055,000元的款项。于同日稍后时间,鑫苑科技将该笔人民币41,055,000元的款项拆分为两笔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7,544,992元及人民币13,510,008元的款项,并分别拨付给鑫苑地产控股的两家附属公司郑州鑫南及河南鑫苑广晟。

另有3笔支付款项:

2021年1月4日,鑫苑科技通过青柠公寓向鑫苑中国支付人民币总计55,000,000元;及2021年1月15日,鑫苑科技通过青柠公寓向河南鑫苑广晟支付人民币30,000,000元。

以上两笔款项均为最终将支付予鑫苑地产控股车位独家销售合作协议项下的付款。

此外2021年1月12日,鑫苑科技向鑫苑地产支付港币120,000,000元,作为车位独家销售合作协议项下的付款。

对车位独家销售合作款项,鑫苑服务解释称,其当时确信,鉴于车位独家销售合作协议已获独立股东批准,因此无需履行额外披露程序;然而经外部顾问评核,鑫苑服务承认该付款并未严格遵守车位独家销售合作协议——因为该笔款项以港币支付,而非车位独家销售合作协议约定的人民币支付。

(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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