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港交所信息显示,方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第二次递交的招股书届满六个月已失效。据了解,其首次递交招股书是在2021年的4月21日,随后于半年后的2021年10月22日失效。
方直集团初创于1998年,从最初的房地产装修、园林领域扩展到房地产开发业务板块,积聚厚实的事业基础,亦成功构建了以住宅地产投资开发为核心,物业运营及管理双线逐步并进,商业运营及服务、农林旅游观光、工程三大业务板块重点发展的业务经营模式。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1年8月31日,方直集团拥有由45个项目组成的规模化项目组合,共覆盖广东省12个城市,其中四个项目乃通过一家联营公司开发。方直集团主要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出售,或通过收购公司股权或公司所持物业权益等方式获取土地。
截至2021年8月31日,方直集团现有物业开发项目收取的预售所得款项金额为人民币44.93亿元;方直集团的土地储备总量的总建筑面积约为480万平方米。方直集团在广东省的12个城市共有超过45个物业开发项目,包括大湾区的深圳、广州、佛山、惠州、中山、珠海及东莞等,并未扩至长三角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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