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融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披露有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的进一步公告及延迟寄发2021年年报。
公告显示,2021年年度业绩(包括有关集团合并收益表、合并全面收益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及相关附注财务资料)已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49(2)条获融信中国核数师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同意。
其中,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变更,2021年经审核其他储备152.22亿元,公司拥有人应占资本及储备183.05亿元,非控股权益339.76亿元;未经审核其他储备163.27亿元,公司拥有人应占资本及储备194.09亿元,非控股权益328.72亿元。
有关2021年业绩公告所载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收益表、合并全面收益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及相关附注的数据,已经由核数师与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额核对一致。
此外,由于COVID-19疫情的影响,集团及时收集必要外部确认书和完成未完成审核程序的能力受到限制,融信中国仅能于5月15日完成审核2021年年度业绩。审核完成后,融信中国需要额外时间定稿及批量印刷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报并向股东寄发2021年年报。因此,融信中国未能按照上市规则第13.46(2)(a)条的规定于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即4月30日之前)或参考指引在经延长截止日期5月15日之前向股东寄发2021年年报。
融信中国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3.46(2)(a)条,条件是融信中国将于5月31日或之前寄发2021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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