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布通知,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贷款新政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同时,还加大对来常博士和35周岁以下硕士等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
《通知》表示,将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且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人中有一人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两人(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90万元。
《通知》表示,将加大对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对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在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符合贷款条件且借款申请人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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