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新政:二手房首付比不再与房龄挂钩,首套不低于30%

2022-05-23 23:54:35 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5月23日,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租购并举支持力度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举措的通知》(简称“《通知》”)及相关解读,取消二手房房龄与首付款比例挂钩的规定,不再按房龄阶梯式提高首付款比例。

具体来看,青岛上述《通知》解读明确,要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一是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有关规定,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放宽到最长不超过50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所购住房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二是取消二手房房龄与首付款比例挂钩的规定,不再按房龄阶梯式提高首付款比例,政策调整后,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根据此前青岛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政策,房龄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房龄每增加5年,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与此同时,青岛此次公积金政策还提出支持银行利用公积金大数据开展“租赁贷”,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租房困难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一天(5月22日),据山东省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公众号披露,近日,该局联合市直十二个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措施”,淄博市将阶段性加大住房公积金资金投放规模,大幅缩短公积金贷款放款等待时间,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的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符合国家生育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可按照房屋面积和生育数量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并且,淄博市将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所缴契税总额50%的购房补贴。

校对 贾宁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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