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6月2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通知》规范了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公积金贷款资格时限和留存额度以及开办商转公业务。《通知》称,在衢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且商业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一致的,执行较高的首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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