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提高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贷款额度优惠政策与本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通知指出,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
其中杭州市区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根据当地最高贷款限额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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