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阳光城(00067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拟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缤慕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将公司持有100%权益的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转让给缤慕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149783.4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目标公司原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中融信托”)负有的330402.60万元还款义务由缤慕公司承接。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子公司新江阳光城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权益,缤慕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权益和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永康众泰小镇项目开发主体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或“金华虹光”)100%股权,同时缤慕公司将承担目标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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