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阳光城(00067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0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第十五次临时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显示,由于阳光城股份未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且出具了《关于终止“华泰佳越-阳光控股大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跟踪评级的函,基于此,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决定终止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项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的跟踪评级。
资料显示,本期债券简称为“20阳光城ABN001优先A”、“20阳光城ABN001优先B”、“20阳光城ABN001次”,发行金额分别为3.15亿元、2.55亿元、0.30亿元,利率分别为5.8%、6.8%、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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