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间,弘阳地产发布公告称,袁春先生因将分配更多时间于个人事务上,已辞任执行董事、公司行政总裁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即日起生效。
公告中称,袁春于辞任后不会于弘阳地产及其附属公司持有任何职位。袁春的辞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亦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营运。
此外,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曾焕沙已获委任为该公司行政总裁,自2022年6月30日起生效。
根据公告,曾焕沙,54岁,为本集团创始人,自2017年12月21日起一直担任主席兼董事。其于2018年3月15日获重选为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曾焕沙主要负责本集团的整体发展策略及日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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