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 招标承接监管业务的银行

2022-07-04 17:36:32 观点网 

观点网讯: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细则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其预售款的收存、支取和监管工作。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在预收款监管专用账户方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能够承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在监管服务平台中根据楼盘表数据及挂牌销售均价计算监管额度。

在初步测算监管额度的基础上,根据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在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信用等级,对开发企业信用等级为A++级的,监管额度下浮50%;等级为A+级的,监管额度下浮30%;等级为A级的,监管额度下浮20%;等级为B级的,监管额度保持测算额度不变;等级为C级的,监管额度上浮20%;等级为D级的,监管额度上浮40%。

在预收款的收存与支取方面,预售款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商业银行不得擅自扣划;设立子公司的开发企业,集团公司不得抽调。开发企业申请支取监管额度内的预售款,应满足相应的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责任编辑:刘海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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