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广西三威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威家居建材”)披露招股书向资本市场发起冲击。从招股书中,三威家居建材过往的资料以及与银行间的资金往来有了详细披露。
据了解,三威家居建材子公司华晟木业从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农商行”)获得了高达5000万元的贷款,并将银行获取的资金进行转贷。而华晟木业为贵港农商行的股东。
企业与银行间紧密的关系,让资金往来的内控管理扑朔迷离,加上已经存在转贷的现象,让外界对三威家居建材的内控合规问题产生了更多疑问。
一次扩大经营性现金流流入的转贷
2020年的5月,三威家居建材旗下的子公司——广西华晟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木业”)向贵港农商行石卡支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购买原材料。但由于公司购买原材料的金额只需要100万元左右,这部分贷款明显超过了需要花费的采购支出。三威家居建材以资信良好且深度合作的供应商作为货款支付对象。
贵港农商行先将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给指定供应商,再由供应商将款项返还至三威账户,其后公司再根据实际需求将贷款资金用于支付货款等生产经营活动。
这次转贷,对扩大三威家居建材经营性现金流流入有很大帮助。数据显示,2020年的营收只有2021年的91.81%。但经营活动现金流流入却达到了95.15%。
虽然如此,上述转贷行为违反了《贷款通则》关于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相关规定。
对此,三威家居建材称,上述转贷行为是公司为提高贷款资金利用效率而做出,不存在非法占有银行贷款资金的主观故意或恶意,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未因此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处罚,满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的发行条件。
然而,三威家居建材的上述说法,是否符合事实依然有疑问。原因之一,就处在了华晟木业向贵港农商行申请的贷款金额上。
贷款金额为注册股本金额的88倍
据招股书的信息披露,华晟木业拥有贵港农商行股权的0.13%,贵港农商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净资产约为17.3亿元。按照这一比例,华晟木业拥有的净资产约为224.9万元。
企查查资料显示,贵港农商行注册资本为43385.6819万元,按照0.13%的持股比例计算,华晟木业的出资额约为56.4万元。
以此计算,华晟木业在贵港农商行获取的贷款金额约为其对应股权注册金额的88倍,同时为股权所对应净资产的22倍。为了分散放贷风险,银行需遵守同一实控人及关联方在一家商业银行的贷款不能超银行净资产10%的规定,目前华晟木业贷款额度约为贵港农商行净资产的2.89%,所占比例不低。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据招股书披露,截至2021年底,华晟木业总资产约为 2.58亿元,净资产约为1.76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为2.7亿元,净利润为3997.04万元。相较于华晟木业2.58亿元的总资产,贵港农商行给予华晟木业的贷款额度为总资产的19%。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如果股东进驻了董事会,就会对银行经营产生影响,存在把银行当提款机的可能,从银行获取高额贷款。同时企业通过入股银行,关系更为紧密,在获取贷款方面可享受一定便利,但具体是否违规,风控是否做到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以极低的成本入股换取高额贷款,同时还将资金进行转贷,华晟木业是否借股东身份之便进行融资?
为了解这个问题,和讯房产曾向三威家居建材寻求解答,截至发稿,公司方面一直未对此予以回应。
除了上述这笔5000万元的贷款外,三威家居建材的其他贷款是否合规呢?目前无从得知。但如果这笔贷款存在违规,那么贵港农商行对保荐机构的证词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就存在疑问。
招股书声称,保荐机构对贵港农商行石卡支行进行了访谈,同时银行也已经出具证明。确认华晟木业的贷款均根据约定如期还本付息,未出现过贷款逾期、违约等情形。银行也未对华晟木业上述行为收取罚息或采取其他惩罚性法律措施。
北京一家关注财经新闻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如果证人具有重大利害关系,证言就不具有可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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