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抽检结果发现,标称商标为“Gujia顾家”的燃气灶产品抽检不合格,登上质量黑榜。一周前,一款标称商标为“顾家”的燃气灶产品被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不合格。北京商报记者发现,软体家居上市巨头顾家家居(603816)与这两个“顾家”品牌均无关联,疑似遭遇“李鬼”。
2022年以来,百强家具、好太太(603848)、索菲亚(002572)等家居企业接连胜诉,赔偿金额超过百万元,让家居行业重拾对家居商标、设计等反侵权的信心。业内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家居企业反侵权意识的提升,仿冒品牌的侵权成本越来越高,但仍面临执行难等问题。
一周内“顾家”燃气灶两登质量黑榜
9月5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第八批)》显示,近期对本市生产、销售的商用燃气器具、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电动晾衣架、电香炉、电动擦窗机、集成灶等8种产品的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6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18批次不合格。
“Gujia顾家”被检不合格的产品为“集成灶(家用燃气灶部分)”。抽检结果显示,标称生产者为“佛山市尚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被抽样销售者为“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220V~530W JJZT-GF”,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11-22//”,不合格项目为“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
一周前的8月30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南通市市级监督抽查情况公告(第一批)》,标称商标为“顾家”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被检不合格。抽检结果显示,标称生产者为“中山市鸥仕家电器有限公司”,被抽样销售者为“海门市好美家电器经营部”,规格型号为“JZT-A1”,不合格项目为“热负荷-2项目、干烟气中CO浓度(α=1,V%)项目和燃气导管-5项目”。
对于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以及后续有何改进措施,北京商报记者向中山市鸥仕家电器有限公司及佛山市尚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询问,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顾家家居回应:属于山寨品牌
一个品牌标称“顾家”,另一个品牌标称“Gujia顾家”,这两家被检不合格的企业与软体行业赫赫有名的顾家家居是否有关?9月6日,顾家家居品牌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都和顾家家居没有任何关系,属于山寨品牌”。
据天眼查显示,中山市鸥仕家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佛山市尚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也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这两家被检不合格企业都曾受到行政处罚。据天眼查显示,中山市鸥仕家电器有限公司在2021年1月11日因“商标侵权”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吸油烟机71台、没收违法所得64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佛山市尚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在2021年7月22日因“涉嫌在广告中对商品表示不准确、清楚案”被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标称商标为“顾家”,中山市鸥仕家电器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尚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是否构成对顾家家居的侵权?北京商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中山市鸥仕家电器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10款商标,包括欧仕家、飞科、爱妻、顾家、金牌、鸥仕家等,商标国际分类显示为“11”。第11类商标的覆盖范围主要是家用电器和消毒卫生设备,主要包含照明、加热、冷却、蒸汽发生、烹饪、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的装置和设备,消毒和净化设备等。
集佳法务律师陈静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是否构成侵权,要看中山市鸥仕家电器有限公司使用的产品上的商标权属于哪个公司名下,目前来看在11类上的‘顾家’商标所有人是广东顾家电器有限公司”。
反侵权面临执行难
家居品牌遭遇仿冒的现象屡禁不止,成为行业一大顽疾。
2022年以来,多起家居商标侵权案尘埃落地,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华表示,“对各家居企业而言,在案件判决后如何执行,目前还面临诸多困难”。
2022年2月,家居设计品牌百强家具胜诉商标维权案,上海朗聚、上海邦赢等企业向百强家具赔偿约1196万元;4月,智能家居品牌好太太胜诉侵权案,好太太电器公司和佛山凯达能公司向好太太赔偿约517万元;7月,定制家居品牌索菲亚胜诉商标侵权案,雅努斯家居等企业向索菲亚赔偿约830万元,并立即停止使用“索菲亚”“索菲亞”商标以及承担诉讼费等。
据不完全统计,东鹏、马可波罗、蒙娜丽莎(002918)、箭牌家居等企业也遭到了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这些品牌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合计已经超过了569宗。
“如果涉及侵权,企业应主动维权,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及时打击仿冒。”王国华进一步表示,“较高的赔偿对家居企业反侵权会有一定的引领作用,对仿冒企业也会起到警示作用。”
对于家居品牌来说,围绕知识产权、抵制市场侵权的“战役”远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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