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据新华社消息,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4月25日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这意味着经过十年努力,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
我国以民法典为统领,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核心,以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地方性法规等为配套支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基本成型。
2013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提出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改革任务。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认为,今年实现全国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意义重大, 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1、为产权保护提供基础。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提高资源资产利用效益和社会管理效益,并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通过建立了完整、清晰的不动产登记,才可形成全国不动产的全景图,也才能更好健全产权保护制度,并配套以一系列的管理动作。产权保护的前提是不动产登记,有了完备的信息之后才有可能提供相应支撑。
2、有利于房地产长效机制的有效落地。房地产调控的优化也依赖于房产信息的全面化,房地产税的试点也推行也要以不动产登记的信息为基础。全国范围的房地产数据联动,有助于摸清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从长远来看,一方面,更加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会使得调控政策的出台更加有效和精准;另一方面,这也是推进房产税的必经之路。
3、提升民众的相关办事效率,通过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可有效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方便企业和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尤其是不少涉及到产权相关的需要分散登记的事务,在统一登记后的操作效率会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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