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五矿地产公告称,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本公司作为借款人,接纳由一家银行(「该银行」)授出,总额为1,000,000,000人民币之一年期循环贷款额度(「该融资额度」)。
作为该融资额度之其中一项条件,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为本公司之最终控股股东)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51%的已发行股本并维持对本公司的控制。若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条件,则该银行可要求全数偿还该融资额度。
于本公告日期,中国五矿持有本公司约61.88%已发行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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