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调整限购政策,在本市市区购买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普通购房人,不再审核购房资格。此外,调整限售政策,销售登记起始时间在本通知发布后(含当日)的房源,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调整信贷政策,落实国家信贷政策最新要求,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价格政策,鼓励优质优价,取消商品住房楼层差价率限制。强化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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