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深交所11月16日下发《关于对嘉凯城(000918)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时守明、总裁李春皓、财务总监周照勇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经查明,2023年1月31日,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7亿元。4月20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2年度预计净利润向下修正为亏损11.2亿元,且新增预计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亿元,公司同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4月28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9.84亿元,期末净资产为-0.97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未预计净资产为负值,且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
据公告,公司董事长时守明、总经理李春皓、财务总监周照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对此,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时守明、总经理李春皓、财务总监周照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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