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外媒报道称,万科管理层近期到北京与某些贷款机构(主要是保险公司),进行非标债务展期的谈判。而在万科主要的险资借款对象中,总部在北京的就是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资产)。
3月3日,新华资产在官微发布公开声明表示,近期,公司关注到有关我公司与万科企业的不实信息。万科企业系中国房地产行业龙头企业,一直与我公司保持正常的业务合作。作为一家专业的、负责任的资产管理公司,我公司对中国经济发展充满信心,坚决服务国家战略发展大局,支持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同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就上述消息询问万科方面,但截至发稿暂未有回应。
公开信息显示,新华资产于2006年5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7月3日正式挂牌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是国内首批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前身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控股股东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至5亿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万科A前10大股东中,“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位列第六,持股比例为1.37%,股东性质是基金、理财产品等。
另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截至2022年末,在万科发行人金额排名前十的非传统融资明细情况表中,主要借款方之一就有新华资产,其合计借款金额约97.82亿元,借款终止日最早一笔到期的是2024年12月25日。
新华保险2023年半年报则显示,在其拥有控制权的主要结构化主体中,有3只产品与万科有相关,分别是新华-万科武汉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新华-万科物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3期)、新华-万科昆明债权投资计划(1期),持有份额均为100%,实收投资款分别为26.25亿元、15.77亿元、11亿元,合计53.02亿元。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资料图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