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共有权的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

2025-08-01 15:35:00 自选股写手 

在房产交易中,房产共有权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项重要的权益,它保障了共有权人在特定情况下能够优先获得房产份额。那么,共有权人该如何正确行使这一权利呢?

首先,要明确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当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份额时,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里的“同等条件”包括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交易条件。例如,甲、乙、丙三人按份共有一套房产,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若丁出价100万现金购买,此时乙和丙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也需在相同的价格和付款方式等条件下主张。

共有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当转让人决定转让其份额时,应当及时通知其他共有权人。通知的内容应包括转让的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主要交易条件。其他共有权人在接到通知后,需要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表示。一般来说,合理期限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的,以该期间为准;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或者载明的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的,为十五日;转让人未通知的,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十五日;转让人未通知,且无法确定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的,为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六个月。

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还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当多个共有权人都主张优先购买权时,各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另外,如果转让人侵害了其他共有权人的优先购买权,将份额转让给第三人,其他共有权人可以请求转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能主张该转让合同无效。

为了更清晰地了解相关规定,以下通过表格形式总结:

情形 规定
同等条件 包括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交易条件
通知义务 转让人及时通知其他共有权人,内容含主要交易条件
行使期限 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不明,按不同情况分别为通知载明期间、十五日、六个月等
多共有人主张 先协商确定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转让时共有份额比例行使
侵害优先购买权 共有权人可请求转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主张转让合同无效

总之,房产共有权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利,共有权人在行使该权利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程序进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各方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优先购买权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责任编辑:贺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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