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4日,深圳市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物业A)宣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同意其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原因是深交所确认债券符合挂牌转让条件。
深交所出具的无异议函允许债券在深交所挂牌转让,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根据额度分期发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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