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2日,自然资源部召开媒体座谈会透露,针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建设、交易、监管环节不衔接、不规范等历史遗留问题,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协同发力、上下联动,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群众办证。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房屋2300多万套,其中今年化解230余万套,切实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部际沟通协调机制,研究提出政策举措,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在政策制定中着力做到“四个坚持”:坚持为无过错群众办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坚持历史态度、实事求是,坚持疏堵结合、源头防范。针对不同类型的历史遗留问题,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政策,分类施策。对于因房企原因被查封无法办理登记的,明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规定条件的购房群众,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含按揭)的不动产(含土地、在建工程、房屋)被查封的,查封机关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办理预告登记后被查封的,应当解除查封,但因购房群众自身债务被查封的不得解除;对其他劣后于购房群众交付请求权的债务导致被查封的,应当解除查封;对于超标的查封的,应当及时解除超标的范围的查封。对于土地房屋被房企抵押项目,以居住为目的且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含按揭)的购房群众,在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同时,按套注销对应房屋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对于尚不能实现按套注销抵押的地方,由省级相关工作机制指导督促,确保政策落实。在保障购房者权益的同时,采取置换、补充新的抵押物等有效措施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
此外,自然资源部采取实地调研、视频培训、定期调度等方式,督促指导地方用好用足政策举措,积极稳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群众办好证。各地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跨部门化解协调机制,坚持“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协同模式,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细化政策,采取划片包点、定期调度等举措,高效推进问题化解。同时注重源头治理,全国2300多个县市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目前已发放不动产权证书840多万本,实现群众“收钥匙”与“拿房本”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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