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28日讯 厦门金融监管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试点方案,开创性地将以不动产追加交付信托财产、运用信托资金购买不动产、更换受托人、变更受益人等事项纳入登记事项,覆盖信托业务全周期,并按登记事项推出“指南式”操作指引,减少操作“盲区”。近期,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功落地国内首单信托存续期间委托人以不动产追加交付信托财产和国内首单双委托人不动产家庭服务信托的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为信托财产登记的制度化探索贡献特色鲜明的“厦门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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