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碧桂园在港交所公告,根据法院于2025年12月4日作出的命令,境外债务重组计划已获法院认许。
认许令的盖章副本已于2025年12月5日提交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因此,该计划的计划生效日期已根据该计划的条款于2025年12月5日发生。计划生效日期是实施建议重组的重要里程碑。
计划生效日期有别于重组生效日期。计划生效日期的发生为其中一项重组条件,而重组生效日期仅可于所有重组条件均已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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