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30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若干措施》提出,对在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依法缴纳契税并落户的(同一住房)农业转移人口,对缴纳的契税给予全额财政补贴;对烈属家庭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对退役、现役军人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对韶关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对在韶工作的教职工、医护人员、消防员和公安民警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对港澳居民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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