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建设发展:接获惠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

2026-01-19 23:24:01 观点网 

观点网讯:1月19日,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市建设发展”)发布内幕消息公告。

根据公告,新城市建设发展董事会于2026年1月16日接到惠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涉及其附属公司芙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洛阳万亨置业有限公司及Kayuan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Limited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

裁决结果显示,新城市建设发展的附属公司败诉,需向广东畅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损害赔偿人民币2333.98万元及仲裁费用人民币29.22万元。此次仲裁源于2023年8月10日,双方就广州畅流工业园区的租赁安排订立的发展合作协议中的违约行为。

新城市建设发展表示,正在就裁决寻求法律意见,并将在必要时根据上市规则采取进一步行动。同时,公司评估认为此次裁决不会对集团整体现有业务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责任编辑:董萍萍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