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多项额度与期限提升】
1月26日,天津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贷款最高限额提高,首套、二套住房分别提至120万元、100万元;养育两孩及以上且至少一孩未成年的,首套、二套提至144万元、120万元。
第二套住房计算贷款额度的账户余额倍数提高,从10倍调至20倍;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从20年延至30年。
《贷款办法》2026年2月1日起施行,2月1日前受理的贷款,可贷年限及额度按原政策执行,受理日期为银行提交申请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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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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