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公告,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此前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17460万股公司股票中,已有15260万股于2026年3月31日完成过户登记,占公司总股本的7.85%。本次过户股份自完成手续起解除质押。
本次权益变动前,嘉华控股持有万通发展3.31亿股,占总股本的17.04%;变动后持股降至1.36亿股,占比6.98%。
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股由5.46亿股降至3.50亿股,持股比例由28.12%降至18.01%。其中万通控股持股由2.15亿股微降至2.14亿股,占比由11.08%降至11.03%。
截至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为3.36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95.92%,占公司总股本的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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