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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行业期待“蝶变” 资本市场活水注入新动能

2019-08-19 09:02:00 中国家电网 

  产业升级,材料先行。新材料行业研发水平及产业化规模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在发展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防实力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中国新经济聚集地,深市聚集了一大批优秀的新材料企业。近日,证券时报记者参加深交所2019年“走进上市公司”活动,看到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的积极进展,也听到了市场一线对于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寻找深市行业先锋的第二站,指向了新材料行业,以让外界了解行业发展的最新情况。

  行业迎发展关键期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制造业也是日新月异,新材料产业对于我国制造业未来发展更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十三五”规划就特别提到,新材料产业正处于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

  各种红利之下,我国新材料产业取得了显著进步。2012年到2016年,新材料产业总产值由1万亿元增长到2.6万亿元,年均增速27.6%,一批重大突破相继涌现,部分新材料领域实现了与国际领先水平并跑甚至领跑。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创造价值的基础和关键所在。资本市场发展实践证明,上市公司必须持续深耕主业,稳健审慎经营,拓宽护城河,只有这样才能顺利跨越经济周期,从容应对外部不确定性。

  此次调研企业中简科技在碳纤维行业建树颇多。据公司负责人介绍,公司主营业务突出,长期聚焦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碳纤维材料,目前已经成为国内碳纤维行业自主可控技术的代表。

  强力新材(300429)则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领域成功打破巴斯夫等跨国企业对该产品的垄断,填补了国内的空白。资料显示,光刻胶主要应用于微电子领域精细线路图形加工,是微制造领域最为关键性的材料之一。

  可以看到,伴随信息技术进步和工业升级,国内新材料行业也在加速发展。深市一大批新材料企业专注主营业务,推动技术创新,立志成为行业先锋。

  “我国新材料产业起步晚、底子薄、总体发展慢,仍处于培育发展阶段。”财通证券分析师李帅华指出,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滞后,已成为制约我国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瓶颈。在国民经济需求的百余种关键材料中,目前约有1/3国内完全空白,约有一半性能稳定性较差,部分产品受到国外严密控制。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和结构提升的关键期,加快发展新材料,对推动技术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建设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以碳纤维行业为例,上述中简科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国碳纤维行业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掌握高性能碳纤维研发核心技术并能够实现稳定、成本可控的规模化生产的企业较少,绝大多数企业不能满足航空航天等高端产业的规模化应用需求。而在高性能碳纤维研发生产方面,尽管有部分企业基本实现了相关产品的技术突破,如T700级、T800级,但是稳定性、产品离散度等指标与国外优势企业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资本市场注入新动能

  实践证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需要与融资手段相适应。这种转型和调整,必然要求资本尽可能地向创新、创业汇集。

  记者看到,获调研的多家新材料企业尽管分布在各个细分领域,但是它们也有共同点,积极运用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等资本工具,不断做大做强,实现“蝶变”。资本市场的“活水”为新材料行业注入新动能。

  上市前,中简科技因公司规模和产品产能偏小,无法满足不同市场对高品质碳纤维产品的需求,科技生产力无法得到有效释放。“公司目前仅有一条年产百吨级的高性能碳纤维生产线,虽能满足已定型的航空航天型号应用,但由于产能所限,对新型号的拓展应用以及在风电设备、汽车制造、轨道交通等民用领域的推广应用受到极大的限制。”中简科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伴随着中简科技IPO登陆资本市场,公司的发展困局迎刃而解。前述负责人指出,“待IPO募集资金项目顺利投产后,公司产能将得到较大释放,有利于公司对碳纤维其他领域市场的拓展。”

  格林美(002340)在资本市场的助力下实现了做大做强做优,营收从上市前的5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138.78亿元,净利润从上市前的0.57亿元增长至7.79亿元,进入中国民营制造500强、中国上市公司500强。

  格林美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自上市以来,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绿色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来推动产业发展。目前公司废物处理量达400万吨以上,循环再造钴、镍、铜、稀土等25种稀缺资源,形成完整的稀有金属资源循环产业链。

  优质企业需加大支持力度

  除了了解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广泛听取上市公司对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完善交易所监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也是本次调研活动的重点。部分被调研的上市公司建议进一步推进再融资市场化改革,给优质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环境。

  其中,新宙邦(300037)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反馈,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求于2018年启动再融资项目,因发行可转债的融资成本较低、销售难度相对较小、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摊薄影响较小,公司因此首选可转债作为再融资方式。但因为没有满足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其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百分之四十五”的条件而无法实施。对于作为负债率较低的优质企业,希望监管部门在制定再融资相关规则的时候给予更多的支持。

  无独有偶,格林美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反馈,希望进一步完善再融资的相关政策,加快民营企业再融资审核进度,鼓励和支持优秀上市公司直接股权融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平台作用,给优秀上市公司提供更好的融资环境,培植真正具有“硬核”的上市公司发展壮大,引导优质上市公司走高质量之路。

(责任编辑:常丹丹 HO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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