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完善修改后的《通知》依然保持了五部分15条的结构,包括:规范设置交付样板间、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推广、落实交付前房屋质量查验制度、压实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其他等五部分内容。
《通知》将八部委对于“房地产开发”的整治要求细化为“设置交付样板间”以及“交房期质量查验”两个方面,《通知》对样板间交付提出“三个一致”的要求,对房屋销售各环节的标准以及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此前存在的“交房货不对板”、“沙盘展示与实际不符”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可执行的检验依据和标准。对此,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分析称,在行业整体利润率持续下行的条件下,为避免出现为降低成本或压缩工期,降低产品品质、减配而损害购房者利益的情况出现,《通知》提供了明确的整治方案。
同时,《通知》还量化了样板间展示时间,应保留至项目交付三个月后、规定企业应在竣工验收前开展不少于2次的“工地开放日”,潘浩认为,规定的量化一方面有利于对项目开发的规范管理,另一方面也更利于维护购房者权益,据贝壳研究院统计,从2017年至2020年,关于商品房购买合同的民事纠纷共计49万余起,且呈逐年上升走势,2020年已上升至15万余起。此次《通知》的推出有利于减少购房纠纷,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完善市场秩序,构建商品房良性发展格局。
《通知》将八部委对于“房屋买卖”的整治要求进行了“一城一策”的落实。《通知》在提出对销售人员“四严禁”的基础上,还提出对热销项目(项目登记意向客户超过批准销售房源三倍)进行公证摇号的要求,并优先面向无房家庭、属地家庭、周边企事业单位员工家庭出售。潘浩表示,这符合国家“房住不炒”的定位以及“一城一策”的调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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