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11月30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子公司后湖置业借款提供担保,涉及金额15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近日,福星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武汉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后湖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在武汉分别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上述合同约定,后湖置业拟向工行借款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60个月,利率为当前房地产行业正常水平,福星科技为后湖置业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福星科技要求后湖置业向其提供反担保。
根据福星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福星科技在授权期内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不超过300亿元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且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批。后湖置业为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2021年度经审批担保额度为25亿元,已使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使用额度15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亿元。
资料显示,被担保人(债务人)为后湖置业,成立日期2012年12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谭少群,注册资本2.9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其系福星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据了解,此次担保后,福星科技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10.93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6.6亿元,其中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10.93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6.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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