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收到年报问询函:说明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2-05-16 20:33:34 观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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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5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出关于对新华联(000620)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请新华联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该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在对新华联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新华联2021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及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新华联2020年、2021年、2022年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近两年主营业务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及文旅综合,其中文旅板块毛利率连续两年为负,房地产板块计提大额存货减值准备。请结合新华联近年来主营业务经营状况、债务逾期情况、可实际动用的资金等,说明新华联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拟采取的提升主营业务持续盈利能力的相关安排,并相应提示风险。

请年审机构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以及公司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偿债能力等,说明公司在财务报表中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恰当,公司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是否作出充分披露及其具体披露情况,并说明出具带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及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依据及合规性。

请结合新华联控股(000036)股东目前的债务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说明控股股东相关风险可能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股权稳定性等方面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另外,新华联于2017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显示,新华联向14名自然人购买其持有的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价款为18,000万元,但湖南海外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仅为3,071.47万元。

说明新华联收购湖南海外时对标的资产评估作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方法、主要参数、关键假设等,并说明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承诺方将应补偿新华联的2,076.95万元抵消新华联尚未支付的3,600万元股权转让款。请逐一说明各交易对方及承诺方与新华联、新华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承诺方是否实际上豁免新华联应当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如是,请说明其豁免的原因、合理性。

请新华联说明芜湖鸠兹古镇、株洲丽景湾酒店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相关项目2021年较2020年未有较大进展的原因,相关项目进展缓慢对新华联生产经营等的影响。

请新华联说明权益法下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联营或合营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确认相关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说明报告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处置损益的计算过程、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及时履行恰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说明相关产权证书长期未办妥的主要原因,后续办理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影响新华联经营业务的开展和对资产价值的确认,以及新华联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责任编辑:马金露 H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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