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这行的,有很大风险。”一位金融相关从业者谈及“融资中介”时这样描述这一行业,“这里是金融违规重灾区之一,从业者都想赚快钱、大钱,又缺乏行业标准规定,自然存在很多灰色地带。”
而就在数天前,陕西地产企业与融资中介之间的一纸诉状再次将融资中介的乱象、暴利、潜规则置于聚光灯下。
根据判决书,陕西太奥地产管理集团(以下简称:太奥地产)通过融资中介王某某运作,成功从信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融资7.25亿元。
事成后,太奥地产却不愿意支付给王某某千万元级别服务费,双方多次对簿公堂,为此“争斤论两”,好不热闹......
服务费高达千万
在这场高端“讨债”开幕之前,先来盘盘双方“底细”。
王某某,男,1973年1月出生,家住北京市某城区,本次为企业对接资金方的融资中介。
太奥地产,西安地产企业,在西安最知名的项目是位于西二环的丰和坊·太奥广场,此外建设及完成了四季风景(Ⅰ期、Ⅱ期、Ⅲ期)、都市印象solo街区等项目,已交付使用项目面积逾40万㎡,在建面积100万㎡。
太奥广场
双方“讨债”前缘开始于2018年底,彼时地产行业正处“黄金期”,急需用钱的太奥地产找到了“神通广大”的融资中介王某某,希望能获得一笔流动资金投入西安韩南韩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双方随后一拍即合。
2018年12月,太奥地产与王某某签订《咨询服务协议》,王某某需要利用其在投融资领域的资源和经验,为太奥地产及旗下项目联系资金方信达投资,协助与资金方磋商、谈判,促成签订融资文件等,类似于资金“掮客”。
合同签订10个月后,信达投资采取“股+债”的方式为陕西太奥间接持股公司成功放款7.25亿元,债权投资期限为2年。
陕西太奥则需要向王某某每年支付巨额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为资金方划转贷款余额的1.2%,即按照7.25亿元贷款额度计算,需每年支付870万元左右,为期2年。
上述从业人员告诉记者:“实际上1.2%的费用率并不算高,目前市价普遍在2%左右,前几年甚至可以达到3%-5%,都是动辄几百上千万的生意。”
记者来到融资项目韩南韩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地勘察发现,太奥地产参股公司陕西中轩置业有限公司为项目建设单位,建筑主体已大致完工。
施工人员告诉记者:“项目内部预计在今年8月底完工,外立面大致在11月,估计今年年底就能全部完工。”
韩南韩北城中村改造项目
但项目进度顺利之余,依靠资金施工的陕西太奥地产管理集团却“翻脸不认人”,连第一年的咨询服务费都未如约支付,双方由此开始了漫长的“讨债”历程。
两度对簿公堂
2020年2月,由于迟迟未等到服务费,双方头一次对簿公堂,王某某上诉要求太奥地产支付头一年的咨询服务费870万元及违约金。
太奥公司也给出自己“违约”原因,其认为王某某并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项目权利人开展的融资业务与太奥公司并无直接关联,系自身通过各种途径持续获取多家资金方的融资,与王某某无关。
问题在于,王某某履行义务了吗?
从判决结果及资金到位情况来看,肯定是履行了,但可能就是没做到“甲方”的心坎上,让太奥地产方觉得服务“质次价高”。
经过一审和二审,王某某胜诉,如愿拿到了第一个年度的咨询服务费,随后在2021年拿到了第二个年度的咨询服务费。
至此,王某某已经如约拿到两年约1700万元的咨询服务费。
但2年期到期后,太奥地产的7.25亿元项目贷款却仍未还上,并向信达投资申请再延期1年至2022年。
关于这第3年度的800多万元咨询服务费究竟该不该支付?怎么支付?却让双方再次争执,二度对簿公堂。
2022年,王某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太奥地产支付第3年度的咨询服务费870万元及违约金。
太奥地产则颇感“委屈”,因为在两年贷款期限届满时,太奥地产绕过王某某,自行对接信达投资公司申请对借款延期,几番努力后达成展期,王某某未参与本次新协议签订过程,亦未对本次协议签订提供服务,自然不应再收取“天价”服务费。
王某某辩称,太奥地产与信达投资签订合同时属“2+1”的借款合同,其中规定如满两年后太奥公司对资金方仍有未偿还贷款,则太奥公司仍需向王某某继续支付贷款余额1.2%的第3年度咨询服务费。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最终,法院认定太奥公司在借款满两年后获得借款展期,而非与信达公司之间成立了新的借款关系,王某某已根据《咨询服务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有权要求太奥公司继续支付咨询服务费。
2022年8月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太奥地产需支付王某某咨询服务费870万元及违约金。
太奥地产不服提出诉讼,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企查查显示,太奥地产已存在诉讼相关870万元的被执行金额,公司还存在两笔分别为995万元、1.14亿元的被执行金额,总被执行总金额1.32亿元。
图片来源:企查查
就以上情况,记者致电太奥地产方,在记者表明采访意图后,对方表示“不用了,谢谢”后电话被挂断。
起底融资中介乱象
实际上,类似的融资中介“扯皮”近年来时有发生,而太奥地产这一系列的诉讼,再次将企业融资中的潜规则放在了阳光下“暴晒”。
非从业者很难想象,在互联网信息差逐渐缩小情况下,还存在依靠“人脉”对接上资金方便能“开张吃一年”,拿到超过千万元居间服务费的资金“掮客”。
资金“掮客”更正式的名字叫融资中介,其普遍与银行、风险投资机构等资金方机构关系较“铁”,有了多样化的资金渠道之后,融资中介通过撮合需要融资的企业和资方,提供制定方案、协助沟通、风险管理等服务,事成后,以贷款额1%—3%之间计收居间费(目前行情普遍2%)。
上述从业人员告诉记者:“企业‘缺钱’第一考虑的肯定是银行贷款,但是银行贷款找不出来的时候,股权融资又太漫长,不确定性太大,大家最后就只能考虑债权资金,要是有实力的话谁也不想支付这2%的‘额外利息’”。
而融资中介作为游离在这之间的“掮客”,普遍缺乏行业标准规定,自然灰色地带丛生,尤其是一些高负债率、重资产行业因为融资成本高,滋生中介领域的腐败行为的概率也更高。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告称,自2022年1月开展融资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江苏省镇江市纪委监委倒查近十年融资业务,受贿行贿并查。江苏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查处资金“掮客”10人,挽损近16亿元。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今年1月12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通报一例为城投融资行贿案。融资中介程某某为涉事城投公司先后融资11亿元,收取中介费3580万元。程某某套现2450万元,并向时任城投公司总经理行贿710万元,最终程某某被判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六十五万元。
“主要是心太沉了,行业赚快钱习惯了。”上述从业人员分析道,如果融资中介把融资成本“卷”起来,最终会导致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抬高,原本可能融资成本是7-8个点就能拿到,现在融资中介让贷款方需要9-10个点才能拿到资金,将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但从行业角度看,不能以片面来看这个事儿,中介也有其存在意义,如果你把这些人全部‘一棒子打死’的话,企业融资找不到过渡,无法缓解现金流压力可能真正的就倒闭了,所以最重要的是要好好的规范一下行业标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从业人员。”上述从业人员进一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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