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股份调整2020年及2022年股权激励方案

2023-09-12 18:41:00 观点网 

观点网讯:9月12日,厦门建发股份(600153)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对授予日、公司业绩考核等进行调整。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为更好地发挥股权激励作用,公司结合实际发展情况,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的修订了《激励计划》摘要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其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考核要求进行了调整,调整包括两项,其一,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则在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当期及后续各解除限售期计算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时,剔除重组收益或亏损、商誉减值、收购企业后续经营损益(如有)等一切与该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因素的影响。

其二,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因发生资产收购、资产处置等行为,导致公司当年实现特殊收益、亏损或形成商誉但无相应现金流入或流出等特殊情况的,则在后续解除限售期计算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时,剔除上述特殊收益、亏损或商誉减值的影响。

其次,关于激励对象的权利于义务、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等,均做出调整。

同时,该公司亦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的修订了《激励计划》摘要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原条款中,关于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该公司修订为,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上市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包括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布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上述公司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之内。

另外,关于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权利于义务、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等,均做出调整。

(责任编辑:徐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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