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抵押房屋可正常评估

2025-06-06 11:20:11 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进一步完善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质效工作,明确提到,取消抵押物评估对房屋抵押状态限制的规定。

进一步构建高效、便捷的二手房贷款购房流程,房屋存在抵押的,可正常开展评估工作并出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评估核查确认书》,买卖双方同步办理贷款和解押手续,提升二手房交易效率。

新增“电话贷款,服务直达”模式。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可致电12329公积金热线,12329公积金热线记录借款人姓名、电话、购房地址和选定的贷款受托银行等信息,将电话记录转至贷款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电话指导借款人线上提交贷款申请,或委托受托银行代为提交贷款申请,后续业务由相关受托银行提供上门服务,无需借款人跑动。

扩大贷款受托银行数量。11家贷款受托银行均可按要求开展“网点受理、当日办结”“网上申请、上门签约”“委托代办、无需跑动”“电话贷款、服务直达”贷款服务,扩大政策惠及面。11家贷款受托银行承接上述服务的服务范围详见文件附件,对于未在服务范围内的,仍按原模式办理。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责任编辑:董萍萍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