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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色·公告 | 阳光100对外提供15亿贷款的担保人张伟失联 未偿款项达9.47亿元

2019-07-22 10:34:48 和讯房产 

    7月22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公告。

  公告显示,于2016年1月28日至2018年12月7日期间,阳光100控股有限公司或阳光一百集团向借款人(均为独立第三方)提供了本金总额为近人民币15.47亿元的贷款,其中包括人民币10.35亿元、6250万美元及9500万港元共21个贷款项目。

  据悉,其中一借款公司新城灿投资有限公司为一间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策划及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及房地产开发。本次公告披露借款人包括深圳佰佳瑞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世纪康鑫商贸有限公司、深圳新城灿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赢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益华讯贸易有限公司、State Frontier Limited、Clear Option Limited、中科创资本有限公司。

  上述借款人均由担保人张伟或其联系人向阳光100引荐。

  担保人张伟为中国居民。彼于阳光100集团首次于2016年对借款人深圳市新城灿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时,张伟对新城灿投资等借款公司具有控制权。公告显示,于有关时段,担保人张伟为深圳著名企业家。彼为中科创金融及中科创资产的最终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亦为苏州(楼盘)中科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其间接持有苏州中科不低于30%的股份,而该部份苏州中科股份市值曾一度高达人民币20亿元。阳光100向由担保人张伟出任担保人的借款人提供贷款时,担保人张伟拥有的苏州中科股份市值为约人民币7亿元至人民币12亿元。

  阳光100提出,兹提述公司今年3月28日发布的2018年全年业绩公告。 公司就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为面临信用风险增加的未偿余额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损失拨备人民币9.474亿元(根据2018年12月31日之汇率1港元兑人民币0.8762元及1美元兑人民币6.8632元计算得出)。损失拨备总额中,人民币8.525亿元被确认为就贷款余额作出的损失拨备。有关贷款的信贷风险增加结论乃基于管理层就集团为贷款持有的保证及抵押品之可执行性作出的评估,并结合中国整体紧缩的流动性及信用风险增加情况而得出。

  经计及中国境内一份涉及担保人张伟调查的负面报告,阳光100集团与担保人张伟失去联络,集团所面临的执行担保人张先生所提供担保的相应不确定性, 及集团就未偿还贷款余额持有的其他抵押品之预估价值变现的可行性等因素,管理层得出的评估结论为上述余额的信贷风险显着攀升。

  为避免日后发生类似事件,阳光100集团已采取或将采取内部控制措施。公司已审阅监控集团拟订立的须予公布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程序。此外,公司将就合规问题加强与内部部门及外部法律顾问合作。

(责任编辑:宋虹姗 HO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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