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在对中小银行的现场检查后,发布《关于对部分地方中小银行机构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
《通报》显示,部分中小银行存在违规为“四证”不齐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违规为环保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企业提供授信、违规向政府平台发放贷款等问题。
为此,《通报》要求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各相关监管机构要在责成被查机构内部问责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审慎监管措施,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要督促被查机构抓好问题整改,及时跟进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点名中小银行八大“通病”
此次银保监会通报了部分地方中小银行存在的8大通病,如下:
1、未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领域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如违规为“四证”不齐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违规向政府平台发放贷款,有的机构向投资公司发放项目贷款,该投资公司实际为政府融资平台。
2、公司治理不健全、股东股权管理不规范:主要集中在入股资金来源、高管人员履职、关联交易等方面。
如有的机构个别发起人股东,入股资金来源主要为信托贷款资金。高管人员长期缺位,有的机构未按规定对高管层及成员开展履职评价。有的机构发放单笔贷款金额超过资本净额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未提交关联控制交易委员会审核并报董事会批准。
3、全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要求落实不到位:主要集中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内部问责不力。
如未严格执行定期轮岗和强制休假,有的机构数名二级支行行长超过3年未轮岗。有的机构违反员工代理开户业务风险隔离的要求,个别员工与客户的账户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并使用本人账户过渡客户资金,代理客户在存款凭证上签字。有的机构接受企业和自然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中,部分印章、签字不真实。
4、违规办理信贷业务和处置不良资产:主要集中在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等。
如有的机构将关注类、次级类贷款划分为正常类,将次级类贷款划分为关注类。有的机构向贸易公司发放贷款,实际被借款人之外的企业使用。
5、违规开展表外业务:主要集中在信贷资金承接委托贷款、“内保外贷”审查不到位、贸易背景审核不到位等。
如有的机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归还部分委托贷款。有的机构签发跨境融资保函,未严格审查境外投资项目是否履行了境外投资审批、备案程序,也未对境外还款主体的资金来源、履约能力进行持续审查评估,面临履约风险。有的机构为企业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不符,贸易背景不真实,且形成垫款。
6、同业业务治理不到位、经营不规范:主要集中在同业业务资金投向管理、穿透式管理、交易对手名单管理等。
如有的机构购买他行理财产品,将其中一些资金用于对接本行优先股。有的机构部分投资业务,底层资产为该行自有资金委托贷款收益权、信托贷款收益权或贷款债权,未按照准确的风险加权系数计算,违规减少计量风险加权资产。
7、违规开展理财业务:主要集中在理财资金投资违规领域、理财产品之间相互调节收益、虚假披露等。
如有的机构发行理财产品通过信托公司认购某公司的债权融资计划,用于置换对该公司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有的机构操作本行多只理财产品,通过高买低卖实现产品间的利益输送。有的机构向他行销售的同业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资产配置清单》显示该产品均投向国债和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但实际绝大部分资金投向公司债。
8、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政策执行不到位:主要集中在小微企业划型不准、变相乱收费等。
如有的机构将社会组织或中型企业划入小微型企业。有的机构收取大额的财务顾问费,但提供的财顾服务主要摘录互联网公开信息,未向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地产PLUS。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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