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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坎坷买房记:一套二手房把我坑惨了!

2020-01-22 18:55:08 和讯名家 

  从法院出来,小正并没有想象中的如释重负,问他结果如何,他只是很无奈地说道:“判决赔偿我10万,但是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钱。” 这一幕发生在去年的12月,而小正崎岖的买房之旅从去年4月份就已经开始了。

  .01被地铁蒙了眼

  小正作为一个新广州人,在广州已经六年了,目前在广州也有了稳定并热爱的工作,和谈了多年的女朋友感情也很不错,就在去年,结婚这事儿被小正提上了日程。 紧接着就是结婚前的常规操作——买房,由于小正和他女朋友未来都打算在花都发展,于是很快他们就开启了在花都各个楼盘的看房之旅。 他们先后看了很多房子,但是由于预算的首付只有60万,而小正又想买一个三房,所以对于很多中意的房子都是有心无力。

  最后他们相中了时代紫林的一套精装三房,使用面积大概在九十多平,总价180多万,各方面都比较符合小正的预期。

  但是这个价位买这个面积,总是免不了很多遗憾,首先是交通,时代紫林周边是没有地铁的。 其次是学位的不确定,虽然开发商说会在小区周边配建一所小学,但是毕竟还是没影的事儿,这让马上要结婚的小正不得不慎重考虑一下自己下一代的上学问题。 当然,小正自己也清楚,以他的财力,实在不能要求更多,加之目前这套房子各方面都不错,小正和他女朋友当即决定买下它! 但是正所谓“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就在准备交钱的前一天,小正收到了一个中介的短信,中介告诉他有一个特价房源,是花都合和新城的一个毛坯二手房。

  这一夜小正和他女朋友的心乱了,在小正想来,合和新城的房子虽然是二手,但是房子是毛坯,跟全新的没什么两样,加之面积有100多平,小区附近还有成熟的小学,合和新城作为一个大盘,居住环境也是没什么问题的,更关键是地铁9号线的清布和清塘站就在小区的门口。 两相比较之下,除了没有精装修,不论怎么看都是合和新城的二手房更加划算一些,小正和他女朋友本来就已经动摇了,再加上中介不停催促所制造的紧迫感,小正当即决定,转换目标!

  .02奇葩卖家和坑人中介 第二天小正见到了房子的卖家和中介,也去看了房子,毛坯房不存在交标的问题,小正着重看了房子的户型以及周边的配套,一切都和想象中的一样,令小正非常满意。 按照商定的付款方式,小正需要先付给卖家10万的定金,然后等到网签后再付给卖家40万作为首付,后期等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下来之后再结清尾款。 由于是第一次买房,小正心里也是既激动又兴奋,与中介商定了付款方式后,就这样签了合同,连合同中的内容也没有仔细核对。

  后来小正约卖家去房管局网签,却不曾想卖家到场后却突然反悔,小正登时头大如斗。 问其原因才得知,当时中介给卖家承诺首付是100万,但是小正他们前期只能拿出50万,卖家不满意,但是这时的小正有合同在手,合同上写明了首付金额是50万,所以小正也并不担心,只是据理力争。 但是小正还是低估了这个卖家的难缠程度,在经过了多轮商讨都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小正提出让卖家返还其10万定金,结束交易。

  但是这个时候中介却拿着合同说:“取消交易可以,但是中介费还是要给的。” 原来小正当时签的合同中有“不论交易成功与否,都要支付中介费”的条款。

  依照合同,作为违约方的卖家应该全部承担这笔中介费,但是谁料小正遇到的这位卖家实在奇葩,不但不打算掏这笔中介费,连小正先前交付的10万定金也不打算退还。

  不但如此,这位卖家还对小正说:“这笔钱退不退给你要看我心情,你要告我那就去告,看看谁怕谁!”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次连一直和稀泥的中介都看不下去了,帮助小正委托了律师,将这位卖家告上了法庭。 虽说小正占着理,并不担心败诉,但是司法程序的周期实在是太长了,被告卖家又非常不配合,不接受传票,不出庭辩护,法院只能不停公示,而小正只能不停等待。 终于在去年12月,小正期待已久的判决下来了,法院判被告卖家返还小正双倍定金,并查封了其合和新城的房产。

  彷佛一切都已尘埃落定,但是对于小正而言,定金没拿到手,凑不够首付,之前看中的房子已经成了别人的家,买房的道路依旧漫长。

  .03一点小教训

  小正现在谈及这场买房经历依旧是愤愤不平,但是通过这件事,小正还是得出了一些教训。 首先,对于买第一套房的小白而言,最好买一手新房,二手房的变数太大,中介水太深,段位不够的购房者很难把控局面和节奏,很可能被中介牵着鼻子走。 其次,如果一定要买二手房,除了仔细考察房屋的情况外,最好能找渠道查一下卖家有没有案底,比如小正碰见的这个卖家,早在几年前就因为同样的违约事件赔偿过别人8万元! 最后,对于买房这件事,不要抱着捡漏态度,要坚信一分价钱一分货,如果你遇见一套非常好的房子,但是价格却比你预期中低得多,这样的情况不是天大的机缘就是天大的坑,要慎重再慎重!

  如果你有入户、学位、贷款、购房资格等购房问题需要咨询,请加微信:13360034955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广州PLUS。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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