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金融街(000402,股吧)物业发布公告称,建议确认增加注册资本及确认修订公司章程。
公告显示,金融街物业已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经本公司股东审议及批准修订本公司上市后适用章程自本公司H股于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司 H股上市交易之前作出非实质性修改或调整。
之后金融街物业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经股东审议及批准修订本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与增加多一名董事相关的修改,并于2020年6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经董事审议及批准公司章程非实质性的修订(其中包括对第 四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四)款及第九十条的修订)。
基于监管要求,以及(其中包括)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及代表国际包销商)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涉及合共 13,500,000股本公司H股)导致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增加,董事会本着谨慎、适 宜、必需的原则,建议批准及确认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其 中包括对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的修订)。
由于对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四)款及第九十条的非实质性修改惟经过了董事会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议批准,董事会谨此宣布建议除了对公司章程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进行修订,也对公司章程第四十 九条、第五十七条第(四)款、第九十条涉及的非实质性修改事宜呈股东审议作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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