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来了!一文读懂LPR

2020-08-14 08:54:46 和讯房产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地产深度报道”

8月12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和邮储银行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公告,将自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

据了解,201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曾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或固定利率。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突如其来的消息打乱了购房者的节奏,近在咫尺的8月25号与非A即B的抉择感让购房者摇摆,对于LPR的不了解和不熟悉更是加剧了购房者的焦虑。

LPR究竟是什么?

转完房贷会不会涨?

选择困难症选完后悔了怎么办?

看完下文你就明白了↓↓↓

Q

LPR到底是什么?

A

LPR指金融机构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考虑抵押、期限、利率浮动方式和类型等要素,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加减点确定。

目前LPR报价银行团是由包含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在内的13家银行组成。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每个交易日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1家报价,对其余报价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后,得出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

Q

批量转换的规则是什么?

A

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LPR加点形成方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值可为负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利率调整日),房贷利率保持不变。在每个重定价日,贷款利率水平将取最近一次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重新计算确定。重定价日选为每年1月1日,定价周期1年。

举例说明:

假设小明2019年(及以前)买房时利率上浮10%

实际利率即为:4.9%(基准利率)*1.1=5.39%

那么,小明的利率加点数值=5.39%-4.8%(2019年12月的LPR)=0.59%

PS:加点数值以后固定不变

转换后至2020年底房贷利率保持不变

2021年的房贷利率=X(2020年12月的LPR利率)+0.59%

2022年的房贷利率=X(2021年12月的LPR利率)+0.59%

2023年的房贷利率=X(2022年12月的LPR利率)+0.59%

……

以此类推

Q

转换后LPR究竟是涨是跌?

A

就近1年的情况来看,LPR 5年期利率(一般适用按揭贷款、对公中长期贷款)是呈下降趋势,已进行三次下调。

沿用上述例子

若当前LPR利率延续至明年1月1日不变

小明2021年的房贷利率即4.65%+0.59%=5.24%

较此前的5.39%下降0.15个百分点

Q

哪些住房贷款不会批量转?

A

五大行均不包含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建行、农行、中行明确不包含公积金贴息贷款

中行明确不包括军人公积金贷款

Q

批量转换什么时间开始?

A

自2020年8月25日起进行统一转换。

Q

不希望自动转换怎么办?

A

工行、农行、中行和邮政银行可在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贷款经办行等渠道进行自主转换;建行可在2020年8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全国任一网点或贷款经办机构自主办理。

Q

自己转换成LPR后,能否再转固定利率?

A

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Q

批量转换后,后悔了怎么办?

A

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左宇综合整理

编辑 沈玉洁

(责任编辑:宋虹姗 HO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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