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澳泰地产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 要求为2017年前成立

2022-10-12 20:43:32 观点网 

观点网讯:10月11日,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刊发“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告显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6日裁定受理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1年11月16日指定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澳泰公司管理人(下称“原管理人”)。

因原管理人申请辞去管理人职务,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并于2022年3月17日重新指定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为澳泰公司管理人(下称“本管理人”)。

为查明债务人资产价值,保障澳泰公司破产清算案的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现本管理人对外公开选聘澳泰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条件,报名单位须于2017年1月1日(不含当日)之前成立,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的人员不少于10名,且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应提供纳税证明)。报名单位近三年受托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制清算、破产案件资产评估工作,且已出具正式报告,不少于三件。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澳泰公司于2001年9月18日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姚必科,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由中建海西建设有限公司持股48.5%、马显秋持股21.02%、陈家培持股18.5%、林海平持股11.98%。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批发、零售等。

澳泰公司共对外投资2家公司,分别为宁德市天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宏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澳泰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澳泰公司开发建设的“金港名都”项目总征地面积为327743.14平方米(约491亩),总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266545.89平方米(约399亩)。

(责任编辑:刘海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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