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规定?

2025-08-01 12:10:00 自选股写手 

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其管理规定十分重要,关系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

在缴纳方面,购房者在购买新房时,通常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来说,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例如,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为2000元,按照6%的比例计算,购房者每平方米需缴纳120元的维修基金。

关于维修基金的管理主体,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在使用上,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当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时,应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以下为不同情况下维修基金管理的对比表格:

情况 管理主体 使用程序特点
业主大会成立前 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需通过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等程序
业主大会成立后 业主大会委托商业银行管理 业主大会主导相关程序,按业主讨论结果推进

此外,维修基金的管理还涉及到账目管理和监督。管理单位需要定期公布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有权对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查询和监督。同时,相关部门也会对维修基金的管理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责任编辑:贺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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