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针对房产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准确了解其征收标准对于房产所有者和潜在购房者都至关重要。下面从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率以及计税依据等方面详细介绍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征收对象方面,房产税主要针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这里的房产指的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像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则不属于房产范畴。
征收范围涵盖了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来说,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税率方面,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有两种情况。一是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二是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不过,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从价计征是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某省规定的减除幅度为20%,一处房产原值为100万元,那么其计税余值就是100×(1 - 20%) = 80万元,每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80×1.2% = 0.96万元。从租计征则是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比如一套房屋每月租金收入为5000元,一年的租金收入就是60000元,若按12%的税率计算,每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60000×12% = 7200元。
为了更清晰地展示,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对比表格:
| 计税方式 | 税率 | 计税依据 | 举例计算 |
|---|---|---|---|
| 从价计征 | 1.2% |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 30%后的余值 | 房产原值100万,减除20%,计税余值80万,年纳税0.96万 |
| 从租计征 | 12%(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暂按4%) | 房产租金收入 | 月租金5000元,年租金60000元,年纳税7200元(非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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