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日前曾联合四大商业银行讨论第二套房贷的核定标准,目前基本上已经达成共识,以"家庭"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但具体执行细节监管层未做规定,仍由各行业银行自己把握。…[详细]
|
|
昨天,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石安楠透露,花旗最新的房贷政策不会鼓励消费者贷款购买第四套房,贷款申请第四套房以上的人基本没戏。…[详细]
|
|
2. 花旗银行:以个人为单位认定 |
花旗银行成为第一家推出房贷细则的外资银行:对于第二套贷款购房申请的客户,执行首付款比例至少四成,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花旗中国的房贷细则明确:以个人为单位认定,同时贷款结清后,再贷款购房仍会视为首套住房
…[详细] |
3. 交行第二套房以“个人”为认定单位 |
郭树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表示,建行已明确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户”为单位,并已将北京地区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到50%…[详细] |
4. 工行倾向以“户”为单位认定二套房 |
对于第二套住房工商银行倾向于以“户”为认定单位。而对于此前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即使已经还清了贷款,再次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住房将被视作第二套住房,不能再享有“首套住房”的优惠措施…[详细] |
|
|
房贷新政 监管层不再出细则 |
在监管层对主要商业银行就房贷新政策进行“窗口指导”后,不会再正式出台相关细则,商业银行只需将本行调整房贷的具体规定送交央行、银监会报备,但商业银行各地分行不能擅自调整房贷规定。…[详细] |
|
央行观点
|
|
未得到二套房贷政策出台细则消息 |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现在我们还没有得到出细则的消息,但央行已经给商业银行作了风险提示,他们应该根据自己的安全去掌握。”…[详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