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城中村“统租”引起市民高度关注。证券时报记者也在近日对相关的城中村进行实探。
据深圳发布消息,针对深圳市民关心的城中村保障性住房改造提升有关问题,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答复。
更好解决来深建设者住房问题
深圳住建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力度,努力实现保障性住房高品质、多户型、便捷化、可持续。2021-2027年深圳全市将累计新增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00万套(间),覆盖约350万-400万人。预计到2035年,深圳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人群将达到约500万人,约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6%。今年,深圳全市计划通过城中村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筹集保障性住房5.2万套(间),约占全市城中村租赁住房总量的1%。
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是深圳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渠道之一。实施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的目的,就是要更好解决来深建设者住房问题,让他们住上更高品质、更加安全的房子。一是可以破解城中村公共配套设施不足,增加公共服务补给。二是消除城中村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等重大安全隐患。三是提升城中村居住环境品质。四是净化城中村租赁市场环境,杜绝业主随意涨租金,水、电、燃气随意加价等问题。
(深圳南山平山村 吴家明/摄)
改造后租金原则上不涨价
针对市场关注的改造后租金价格问题,深圳住建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正制订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资金补助方案,拟由市区财政共同按照一定标准,对城中村保障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予以财政资金补助。市区政府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要求,给与改造后的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降低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投入成本。
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由政府主导筹集,改造后的租金以不涨为原则,单套租金原则上与改造前基本持平,即便个别房源因改造成本高、投入较大、建筑结构复杂,也必须严格控制成本、严格控制价格、严格加强价格监督。
证券时报记者近日在南山、龙华多个城中村发现,针对一些搬迁需求的出现,个别未参与统租的房东大幅提高了租金。
深圳住建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辖区政府街道办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城中村开展租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辖区街道办设立举报电话,监督以下情形:业主不得利用“霸王条款”侵害租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租户意愿,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租户支付租金、押金以外的费用;不得通过哄抬租金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不得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强制方式驱逐租户。出现以上违法情形将依法查处。
进行改造提升的城中村仅为全市城中村较小部分
此外,深圳住建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会在深圳所有的城中村开展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筹集保障性住房。进行改造提升的城中村,占全市城中村中的较小部分。此外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将在充分尊重原业主意愿、维护城中村原有的居住生态、尽量降低对居住者生活的影响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原则上不要求对整村进行改造提升,结合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改造比例。再者确实需要整村进行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的城中村,要进行充分协商和严格论证。
对于房源收储后对原租户如何安置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在城中村改造现场,辖区街道办会同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成立现场租户安置综合服务中心,回应市民群众关切,妥善解决租户搬迁、学位等方面诉求。辖区政府积极开展改造的城中村周边房源梳理工作,在周边区域摸排一批大小合适、租金合理的房源供居民选择,研究分批收储腾挪方案;辖区街道办搭建业主与租户的沟通平台,并监督业主依法依规对租户进行补偿;辖区街道办充分摸清原租户生活情况。确实无法搬迁的租户,可协调暂不搬迁;进行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的城中村房源,原则上预留3-6个月搬迁过渡期;在搬迁过渡期,另行寻找房源存在困难的,由辖区政府协调解决;原租户家庭子女上学问题不因城中村改造而改变;改造后,原租户有意愿回迁原城中村的,可回迁原城中村租赁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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