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5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显示,在优化住房销售方式方面,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审核备案后,可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按市场行情适度浮动促销。
一次性团购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团购价格不纳入城市商品房价格监测范围。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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