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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新发展私有化丽丰控股要约已截止 接获1.8亿股要约有效接纳书

2020-05-29 08:05:28 观点地产网 

观点地产网讯:5月28日,丽新系发布公告称,丽丰控股要约已于2020年5月28日下午四时正截止。

此前2月21日,丽新制衣国际有限公司、丽新发展有限公司、HolyUnicornLimited(要约人)、丰德丽控股有限公司及丽丰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丽新发展提出私有化丽丰控股,每股现金作价8.99港元,较上一日收市价折让7.6%。

假设丽丰控股股份及购股权数目于要约截止前不变,预料丽丰控股股份要约价值约29.76亿港元,注销所有丽丰控股购股权需要约340万港元,要约价值合共约29.79亿港元。

假设行使全数丽丰购股权,则要约3.42亿股丽丰要约股份,要约价值约30.76亿港元。连同其他相关开支,私有化所需最高金额约30.79亿港元,集团将以现有内部现金资源及或外部债务融资支付。

此后,丽新系还发公告称有关丽丰股份要约的若干条件获达成;有关丽丰要约已于所有方面宣布为无条件等等。

最新公告披露,要约人宣布,丽丰要约已于2020年5月28日下午四时正截止。

截至2020年5月28日下午四时正,已就1.8亿股丽丰要约股份接获丽丰股份要约有效接纳书,占于该联合公布日期丽丰要约股份约54.56%及丽丰已发行股本约54.56%。

截至2020年5月28日下午四时正,已就90万份丽丰购股权接获丽丰购股权要约有效接纳书,占于该联合公布日期在提交以供接纳丽丰购股权根据丽丰购股权要约被注销前丽丰购股权约8.09%。

于根据丽丰股份要约有效提呈以供接纳的180,600,756股丽丰要约股份中,169,502,293股丽丰要约股份已由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包括丰德丽)提呈以供接纳,占于本联合公布日期丽丰要约股份的约51.21%及丽丰已发行股本约51.20%。

于丽丰要约期内及直至本联合公布日期为止,要约人或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概无购入任何丽丰股份。

如上文所示,紧随丽丰要约截止及待过户登记处正式登记已接获的有效接纳书所涉及的丽丰股份的转让后,48,982,620股丽丰股份由公众持有,占于本联合公布日期丽丰已发行股本约14.80%。

因此,于本联合公布日期,上市规则第8.08(1)(a)条所载的25%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尚未达成。根据上市规则,倘若公众持股量百份比低于15%,在一般情况下丽丰股份将须暂停买卖。由于丽丰股份的公众持股量百份比已低于15%,丽丰已要求丽丰股份自2020年5月29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直至丽丰的公众持股量恢复为止。

(责任编辑:徐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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