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泰禾集团(000732,股吧)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和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的函告,获悉泰禾投资及叶荔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
具体情况为,自2020年6月29日,泰禾投资超4.28亿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5.1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22%,2023年6月28日到期;自2020年6月22日,叶荔3亿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2.05%,2023 年6 月 21日到期。
2020年6月29日起,泰禾投资近1.86亿股份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5.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47%,泰禾投资6800万股份被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5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3%;泰禾投资12.18亿股份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97%,轮候冻结期限为36个月;2020年6月30日起,叶荔3亿股份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05%,轮候冻结期限为36个月。
对于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原因,泰禾集团在公告中表示,泰禾投资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是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而履行担保义务所致,泰禾投资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是因其自身债务未及时履行还款
义务所致。目前泰禾投资已经与相关债务人及债权人开展斡旋和沟通工作,敦促相关债务人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尽快清偿负债,同时泰禾投资正积极与债权人及相关法院协商争取以其他同等价值资产替换被冻结的股票。
叶荔女士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被轮候冻结,均是因为其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而履行担保义务所致。现债务人与债权人产生了纠纷,法院依债权人申请,要求叶荔女士履行担保义务从而导致其所持有的泰禾集团股份被冻结。叶荔女士已与相关债务人及债权人开展斡旋和沟通工作,敦促相关债务人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尽快清偿负债,同时叶荔女士正积极与债权人及相关法院协商争取以其他同等价值资产替换被冻结的股票。
截至公告披露日,泰禾集团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15.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9%。
泰禾集团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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