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诗绿色地产:6月30日或之前将信贷协议及交易通函寄交股东

2022-05-24 19:08:07 观点网 

观点网讯:5月23日,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a)条授出豁免,并延迟寄发有关主要交易的通函。

公告内容显示,载有信贷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以及Landsea Homes财务资料进一步详情的通函须于2022年6月6日或之前寄交股东。

而由于朗诗绿色地产预期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将载入通函的财务及其他资料,其已向联交所申请而联交所已同意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以将通函寄交股东的日期延至6月30日或之前,倘情况出现变化,联交所或会更改豁免。

回顾此前朗诗绿色地产于5月13日披露的公告,于2022年5月12日(美国东岸标准时间),借款人朗诗绿色地产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贷款人订立信贷协议。据此,受信贷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规限,贷款人有条件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金额为4500万美元贷款,贷款用途为用作一般企业用途,包括营运资金。

根据信贷协议,倘融资终止日期已按信贷协议规定延长,而贷款人于有关融资终止日期前不少于90日前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告知贷款人选择行使贷款人证券付款选择权,则借款人须于经延迟融资终止日期以LSEA股份取代以即时可动用资金偿还贷款的未偿还本金连同有关本金的应计利息,有关利息应以现金支付。

根据信贷协议须偿还贷款的未偿还本金所需LSEA股份股份数目应按贷款的未偿还本金除以9.30美元厘定,惟有关LSEA股份转让数目不会导致借款人于LSEA股份的实益拥有权跌至低于LSEA股份已发行及发行在外股份的50%。

(责任编辑:马金露 H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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