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支持盘活房企自持物业用于保障房 优化限购区域
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因城施策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通知指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用地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存量闲置非居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研究通过适当方式处置盘活房地产企业自持物业等存量资产,用于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等。持续推进品质化租赁住房建设。畅通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渠道。
通知称,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鼓励各商业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整体下行。研究进一步加大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房地产信贷投放额度,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通知提出,优化住房限购区域。坚持区域限购政策,佛山市商品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
在限购区内,因改善住房需求购房的,其持有满5年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查验套数。满5年的商品住房在买卖、赠与、司法拍卖时,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查验。
佛山:推动老旧小区改造由注重数量转变为量质并重
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佛山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共出台73条政策措施。
提升财税政策效能方面,《措施》提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力度。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措施》还提出加快专项债券支出使用进度。2022年6月底前完成2022年已下达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按照在2022年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的要求,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已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6月底前力争全部开工。
另外,《措施》特别提到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导向由注重数量转变为注重量质并重,由注重开工转变为注重效果,由政府负担转变为由社会力量多方共担,2022年开展25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造户数约4.3万户。
江西九江暂取消购房行政性限制 降二套房首付、提高公积金额度等
6月4日消息,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表示,要支持人民群众合理购房需求。
其中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人民群众对住房改善性需求,暂时取消购房的行政性限制措施。
同时,《通知》提出,将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其中,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由40%降低至30%。
而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通知》还表示,将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并给予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同时鼓励商业银行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融资需求。
在满足国家金融政策要求的情况下,鼓励商业银行依法依规积极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
珠海:职工可提取公积金帮助子女等直系亲属支付首付或还贷
6月3日,据广东省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披露,近日珠海市印发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服务“产业第一”工作方案》。
具体来看,珠海市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支付首付款,也可按还贷提取逐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偿还购房贷款。
按照《方案》,缴存职工在珠海市购买保障性住房与在珠海市购买商品住房实行同等的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外市缴存职工在珠海市购房实行与珠海市缴存职工无差别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衢州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首套不低于20%、二套不低于30%
6月2日,浙江省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规范了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公积金贷款资格时限和留存额度以及开办商转公业务的条件。
《通知》称,在衢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且商业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一致的,执行较高的首付款比例。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须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在次月起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还贷提取除结清还贷提取外,借款人的个人账户须留存6个月的缴存额。
广东清远:7月至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至最高60万元
6月5日,据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近日,清远市出台《关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阶段性调整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通知》称,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个人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2023年1月1日起,恢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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